印度唯心主義哲學派別通用的術語。音譯為“羯摩”或“羯磨”。它的一般意義是行動、活動。在《梨俱吠陀》中,“業”常與它的反義詞“非業”對照使用;前者指祭祀活動,後者指非祭祀活動。祭祀活動被認為是一種取悅於神靈的善行,可以獲得神的福蔭。

  隨著奧義書唯心主義哲學的發展,“業”這一概念有瞭形而上學的內涵。它不僅是一種祭祀行動或一種儀軌,而且被認為是一種在行動之後留下的無形的影響,一種難以消失的“潛力”,支配著人的過去、現在和未來;;又叫做“行”(留在心靈上的思想烙印)、“業力”或“業因”,過去的業因決定今世的果報,現在的業因決定未來的果報(見輪回、解脫)。

  唯心主義哲學承認“業”的力量的存在,鼓動人們去尋求擺脫業力約束的方法,但是它無法說清楚“業”究竟是什麼。耆那教哲學傢把“業”分為8類,其中最重要的是決定生命長短的“壽業”、決定性質的“名業”、決定種姓和國籍的“種業”、決定靈魂性力的“遮業”,並認為“業”的成分是物質,具有物質的力量,限制著“命”的自由;破除“業”的束縛,恢復“命”的自由,隻有遵循耆那教祖師的教導,克己苦修才能達到。

  唯物主義的順世論哲學對“業”的作用是否定的。印度古代六師中的末伽梨、富蘭迦葉、波浮陀三人也不承認“業”的作用。近代和現代的一些哲學傢如鐵拉克、辨喜等都把“業”解釋為“行動”,以此作為社會和政治鬥爭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