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憑藉其政治權力,依據法定標準,從單位和個人無償取得的一種財政收入。稅收歷來是國傢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從19世紀末到20世紀80年代,西方各主要國傢的稅收,一般都占財政收入的80%以上,例如美國稅收收入總額占財政收入的比重已超過90%。中國在1950~1984年間,由於國營企業除向國傢納稅之外,還上交利潤,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總額的比重僅為50%。從1985年以後,由於先後分兩步實行利改稅,原來國營企業向財政上交的利潤改為繳納所得稅,稅收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比重大幅度上升,1985~1990年都達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