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向社會提供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中國的事業性收費是伴隨著各項事業的發展而產生的,醫療、教育等事業實行收費制度並由國傢管理。1979年改革開放以來,國傢對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實行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轉化為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差額預算單位轉化為自收自支管理的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這些事業單位向社會提供的服務需要收取費用以彌補其開支。為瞭加強各單位的收費管理,規範收費行為,各級政府對各種收費進行清理整頓,並在此基礎上上對各種收費進行分類、管理。

  中國的事業性收費劃分為八類:①醫療收費;②教育收費,包括大中專學較的學費,中、小學的學雜費、學校招生報名費、文化技術培訓費等;③科技服務費,如技術轉讓費、技術咨詢費、氣象服務費等;④檢驗檢疫費,如進出口商品檢驗費、產品質量檢驗費、動植物及其他產品檢疫費等;⑤調解服務費,如律師服務費、公證費、海事調解費等;⑥代理費,如專利代理費、商標代理費、簽證代辦費等;⑦基礎設施使用費,如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等;⑧資源使用費,如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無線電資源占用費等。

  事業性收費是價格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總體上看,事業性收費同經營性收費的區別在於,經營性收費是完全的價格形式,事業性收費是不完全的價格形式,在中國,國傢對事業單位免稅,有的還給予財政撥款。因此,事業性收費是按照完全補償原則還是按照部分補償原則,應根據服務內容、企業化經營程度及國傢有關政策制定。一般情況是,屬於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收費標準按部分材料消耗核定,作為事業經費不足的補充;屬於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收費標準按扣除財政撥款部分的服務成本核定;屬於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收費標準按服務成本加適當利潤核定。有些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後,國傢不再撥款,且要納稅,這些事業單位的收費同經營性收費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