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唐代理財傢。字公南,號小楊山人,天興(今陝西鳳翔)人。歷任吏部侍郎、道州(今湖南道縣)司馬、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宰相)等職。建中二年(781)罷相。

  楊炎任宰相時,從兩方面進行瞭財政改革:①將國庫和皇帝私庫分開;②改租庸調製(即田租、力庸、戶調三種賦役的合稱)為兩稅法。

  改革庫藏制度 唐代的國庫叫左藏庫,皇帝私庫叫大盈內庫。原來這兩兩庫是分開的。肅宗乾元元年(758),第五琦任度支鹽鐵使,將財政收入全部納入大盈內庫,由宦官掌管。這種“天下公賦,為人君私藏”(《舊唐書·楊炎傳》)的情況,持續瞭二十年,楊炎認為必須予以改變。他向德宗提出,國傢的收入仍歸左藏庫,每年從中提出一定數量交大盈內庫充作宮中經費。德宗采納瞭這一建議。這項改革得到瞭人們的普遍贊揚。

  兩稅法 由於均田制的破壞和安史之亂後戶籍記錄和實際情況的嚴重不符,租庸調制產生瞭嚴重的弊病。楊炎在建議改革稅制時,除瞭指出戶籍失實外,還分析瞭百姓賦稅負擔加重的情況和後果。他說:“故科斂之名凡數百,廢者不削,重者不去,新舊仍積,不知其涯。百姓受命而供之,瀝膏血,鬻親愛,旬輸月送無休息”(《楊炎傳》),許多人因賦稅負擔太重而破產成為流民。他建議廢除租庸調制,改行兩稅法:以原來的戶稅、地稅為基礎,重新確定稅額,原來的租庸調折錢並入戶稅。新稅定於每年夏秋兩季交納。德宗接受楊炎的建議,於建中元年正月下詔實行。兩稅法的實行,體現瞭楊炎的理財思想。

  量出制入 兩稅總稅額根據量出制入的原則確定。楊炎說:“凡百役之費,一錢之斂,先度其數而賦於人,量出以制入”(《楊炎傳》)。中國傳統的財政原則是《禮記·王制》中所說的“量入以為出”,量出制入原則與此相反。事實上,封建統治者總是交替使用量入為出和量出制入兩個財政原則的,量出制入原則也早已在實行,楊炎則第一次公開將它提瞭出來。在封建社會,執行量出制入的財政原則隻能導致聚斂,後來陸贄在批評兩稅法時,也批評瞭這一財政原則。在楊炎以後,中國古代討論財政問題的人,一般仍主張量入為出。

  按資產征稅 關於兩稅的征收對象,楊炎提出:“戶無主客,以見(現)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楊炎傳》)。前一句說不分主戶、客戶,一律在現居地繳納賦稅。這樣可防止客戶逃稅,擴大瞭征稅對象。後一句說不分丁男、中男,一律按資產多少確定稅額。原來的租庸調以人丁為征收對象,而戶稅則按資產征收,兩稅法的“以貧富為差”是戶稅征收辦法的推廣。按資產征稅比按人丁征稅合理,符合賦稅制度發展的方向。這一主張的提出和實現,是財政思想史上的一個重大突破。

  兩稅法使賦稅制度由繁趨簡,在稅制改革上前進瞭一大步。但由於以錢為征收標準,實行後產生瞭錢重物輕的現象,使納稅者因物價下跌而加重瞭實際的賦稅負擔。因此在實行後的四十年間,曾受到陸贄、白居易、楊於陵等多人的批評,反對賦稅征錢成為當時的一種重要思想動向。穆宗長慶元年(821)終於改征佈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