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貨幣資金的融通。以信用手段籌集、分配和管理農村貨幣資金的活動。

  產生和發展 歷史上最早的金融活動產生於原始社會瓦解時期,條件是私有財產和商品貨幣關係的發展。從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到資本主義社會,農村由自給、半自給經濟轉變為商品經濟,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日益頻繁,調劑資金和組織貨幣流通日益重要,信貸、匯兌、結算等金融活動迅速發展,銀行成為主辦金融業務的機構。德國是世界各國國中建立農業金融制度最早的國傢,在1770年成立瞭土地抵押信用協會。19世紀50年代以前,許多資本主義國傢農村金融業務主要由國傢銀行和商業銀行辦理。1849年德國建立瞭農村信用合作社,習稱雷發生合作社。以後許多國傢紛紛建立類似的合作金融組織和農業專業銀行。

  由於各國情況不同,農村金融體系的構成也各不相同。在中華民國時期,中國農村金融為地主、富農所左右,都市和城鎮的錢莊、商鋪也有很大的操縱力量,其金融活動主要是放高利貸,剝削貧苦農民。國民黨政府辦理農村金融業務的主要機構是中國農民銀行,為當時的四大銀行之一。它提供的農業貸款和農業建設投資大量轉為地主、富農發放高利貸的資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社會主義農村金融體系由全民所有制的中國農業銀行和集體所有制的農村信用合作社所組成。蘇聯和東歐一些國傢歷史上曾發展過農村信用合作組織,以後其業務為國傢銀行所代替。在日本,農村金融基本上由政府指導和資金支持的合作金融組織所獨占;在法國,省和省以下合作金融組織占主要地位,中央一級農業專業銀行則為國傢銀行;在英國,主要由商業銀行和農業專業銀行(農業抵押公司)辦理;在美國,商業銀行、合作金融組織、農業專業銀行,以及一些政府機構下屬的金融組織都起重要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創立瞭辦理農村金融業務的世界性組織。最早的是聯合國於1945年組建的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即世界銀行集團),該集團中的世界銀行和國際開發協會的主要任務之一是向發展中國傢提供農村發展貸款。主要項目有:灌溉和排水、林牧漁業、多年生作物、科研推廣、農產品加工、耕地開發,以及農業信貸等。1974年聯合國召開的世界糧食會議決定成立國際農業發展基金,該基金是聯合國國際性的農村金融專業機構,其任務是為世界上最貧窮地區的農業和農村發展提供貸款和贈款。此外,還有一些世界性和地區性政府間共同建立的金融機構,如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亞洲開發銀行等也辦理農村金融業務。

  范圍與作用 農村金融活動是信用活動、資金運動與貸幣流通這三種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的范疇的統一。在中國,其活動范圍主要是:①信貸資金本身的調劑,如農村存款的吸收與支付,農業貸款的發放與收回;②信貸資金與農村各類資金(包括國傢財政用於農業的資金,商業部門的預購定金,有關業務部門用於農業的資金,農村集體經濟和農戶的自有資金)之間的融通和調劑;③對農村貨幣流通(包括現金流通和非現金轉帳結算)的調節與管理。

  農村金融由農村經濟狀況所決定,又反作用於農村經濟。中國社會主義農村金融在土地改革以後至農業合作化以前,主要是組織和調劑農村資金,扶持農業和手工業困難戶的生產和生活,制約和打擊高利貸活動;在農業合作化以後,重點服務於互助合作組織的成長和鞏固,促進集體經濟的發展。在農業從自給半自給經濟向商品經濟轉變、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過程中,農村的綜合發展對貨幣資金的需求不斷增加,農村金融起著更為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現在:①通過現金收付、轉帳結算、存款貸款等活動,把國傢、集體、個人三者的經濟活動連結在一起。②通過籌集、融通和管理資金,使整個農村資金不斷循環周轉,增產增殖。③通過監督撥付,保證國傢財政用於農業的資金得以有效利用。④通過農村信貸、利率的經濟杠桿作用,調節農村經濟,促進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協調發展,促進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為社會主義農業現代化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