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負責管理國傢財政收支,主管財政政策和實施財政監督的職能部門。成立於1949年10月1日。

  主要職責 ①制定和執行國傢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定全國的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方面的法律、法令和基本管理制度;代表政府進行涉外財政、稅收、債務的國際談判和擬定協定協定草案。②根據國傢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定國傢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計畫,擬定國傢年年度預算草案,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國傢預算,編制年度國傢決算,並負責對預算內和預算外的國傢資金進行綜合平衡。③參與宏觀經濟的決策和管理,協同有關部門進行基建投資、勞動工資、物價、外貿、商業、科技、教育、住房、社會保險等改革,並運用財政、稅收、補貼等經濟杠桿以及中央財政直接掌握的資金和外匯,對國民經濟的運行和國民收入的分配進行調節和控制。④管理全國各項稅收和其他財政收入,制定國營企業的財務管理通則和基本制度,並監督執行。⑤管理國傢基本建設撥款,管理國傢直接掌握分配的挖潛改造資金和新產品試制費,管理全國工業交通、商業貿易、農業、文化教育、地質勘探等事業經費和國防、行政、對外援助、外事經費,管理全國非貿易外匯收支,管理某些需要在全國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⑥管理中國國內和境外的國有資產,制定國有資產的各項管理制度,監督國有資產的完整無缺和經營性資產的增值,審批有關國有資產的財務預算、決算。⑦管理中國政府的國內、國外債務;管理世界銀行對中國的貸款,並負責談判與鑒定貸款協定;根據國務院授權在國際金融市場籌集資金。⑧管理全國會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國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審批外國公司常駐中國設置代表機構的事項。⑨監督各地區的財政收支和各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財政稅收政策、法令的執行,對違犯財政紀律的事項進行檢查和處理。⑩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財政教育規劃,負責組織財政幹部的培訓工作,編輯出版財政、稅務、會計等經濟書刊。⑪組織財稅信息、企業財務與成本信息以及其他有關信息的搜集、處理及分析工作,為國傢的宏觀經濟決策提供科學的、準確的數據。逐步實現財政管理和信息手段的現代化。

  機構設置 為瞭有效地執行上述職責,財政部內設置若幹個司(局)分別負責:財政計劃,國傢預算,地方預算,稅收政策,工業、交通、商業、貿易、金融、農業、文教、行政企事業的財務管理,外匯計劃,國內外債務政策,全國會計工作管理,以及財政立法、監督、財稅體制改革,人事教育等工作。

  根據國務院決定,國傢稅務總局和國傢國有資產管理局由財政部歸口管理;國務院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辦公室,國傢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傢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財政部代管。

  此外,財政部還下轄有財政科學研究所、電子計算機中心、中國財政雜志社、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中國財經報社等若幹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