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規律對社會經濟生活調節的實現形式。包括價格對商品生產、流通、消費和收入等的調節。其表現為:

  ①價格對生產的調節。商品價高利大,能夠刺激生產,增加供應;價低利小,則會抑制生產,減少供應。在商品經濟中,正是通過價格的上下波動,實現資源的配置和流動,使社會生產和社會需要自動相適應。即使在傳統的計劃經濟中,實行指令性生產計畫和物資調撥,價格高低仍對生產起一定的調節作用,隻是這種調節作用不那麼靈敏。

  ②價格對流通的調節。商品流通各環節差價的大小調節著商品的流通。合理的購銷差價和批零差價,有利於協調工業與商業、農業與商業以及批發商業與零售商業之間的經濟利益,從而促進商品流通;合理的地區差價有利於商品從產地流向銷地,擴大銷售;合理的季節差價有利於調節季節生產、長年消費和長年生產、季節消費的商品的均衡供應。

  ③價格對消費的調節。價格是引導消費、改變生產和消費結構的重要經濟杠桿。價格偏高會抑制消費,偏低會刺激消費。在一定的收入水平下,某種商品價格提高,會引起消費者將購買力投向其他商品;反之,某種商品價格降低,消費者會將購買力投到該商品中來。經濟學中一般將這種價格調節稱作替代效應。價格和消費需求關系的這些變動,是市場均衡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