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時期內一個國傢(或地區)在核算期內常住單位生產的所有貨物和服務的價值,既包括新增價值,也包括被消耗的貨物和服務價值以及固定資產的轉移價值。又稱總產品。總產出按生產者價格計算,它反映常住單位生產活動的總規模。

  從價值上核算總產出,具體包括中間投入和增加值。中間投入指常住單位在生產或提供貨物與服務過程中,消耗和使用的所有非固定資產貨物和服務的價值。又稱中間產產品,一般按購買者價格計算。增加值指常住單位生產過程創造的新增價值和固定資產的轉移價值。一國所有常住單位創造的增加值之和即為國內生產總值。它可以按生產法計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計算,按生產法計算,它等於總產出減去中間投入;按收入法計算,它等於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和營業盈餘之和。

  基於市場實現的總產出理解,可以將總產出分成兩類:市場產出和非市場產出。市場產出是指生產的成果直接在市場上銷售實現的產品或服務,其重要的特征是有產品或服務的市場價格。非市場產出是指未在市場上實現的產品或服務,如企業自建的廠房、自制設備,農民自產自用的糧食等,政府提供的各種公共服務,如醫院、教育、廣播、法院、公安、國防、行政等。非市場產出的價值測度也有兩種:一個是在市場上有相同的產品或服務,如醫院就有私營醫院和公營醫院,教育有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等,私營醫院和私立學校都屬於市場產出的范圍,因為它是有市場價格的。針對這種情況,公營醫院和公立學校提供的服務雖然是非市場產出,但是它們可以參照私營醫院和私立學校的市場產出的市場價格進行估算其總產出的價值量。另一種完全是非市場產出,沒有市場產出的對應內容,對於這種非市場產出一般按照成本法計算其總產出的價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