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物質無需外部加熱而自行燃燒的過程。自燃是由於物質內部的化學變化所產生的熱量不斷聚積、使溫度升高達到燃點而發生的燃燒。

  物質燃燒過程的發生須具備三個條件:①存在可燃物。②有助燃的氧氣或有其他可分解出氧的氧化劑。③物質的溫度升高到燃點以上。燃燒是可燃物與氧或氧化劑化合的過程,例如煤氣或汽油在空氣中燃燒生成二氧化碳和水。可燃物質包括:氫、硼、碳、硫、磷、矽等單質;一些金屬元素如鎂、鋁、鈉、鉀;氨、肼、三氫化磷等無機化合物;;碳氫化合物和各種有機化合物及有機材料。一般的燃燒總是需要首先點火,使部分物質升溫開始燃燒,因為燃燒是釋放熱量的化學過程,產生的熱量可以保持高溫,使燃燒繼續進行。如果大堆煤炭或大堆瀝青油氈長時間堆放,和空氣接觸,與吸附的氧氣逐漸反應,產生的熱量又釋放得很慢,使溫度逐漸升高到燃點,就會發生自燃現象。例如在自然界有一些地下煤田的自燃可能已經持續百年以上,造成煤資源的損失和環境溫度的升高。某些易燃物存放不當也會產生自燃,引發火災。自燃可以產生火焰,也可能隻發生煙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