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國公司內部、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與子公司或聯屬企業之間相互進行的出口和採購商品、勞務以及其他經營資源內部轉讓所規定的價格。又稱轉移定價劃撥價格內部價格等。可分為三種:①資金融通轉移價格。在跨國公司內部交易中,大大提高從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進口貨物的價格,使利潤以支付貨款的形式匯出;並通過借貸資金利率的高低,影響關聯企業的成本及利潤水準。②有形資產轉移價格。跨國公司內部機器、設備等有形資產的出租和轉讓時的調撥價格。③無形資產轉移價格。跨國公司內部進行提供管理、技術與咨詢服務、商標等類無形商品時的價格。

  轉移價格不受公開市場供求法則影響,由公司決策者內定,具有較高的隨意性和機密性。制定方法主要有兩種:①以成本為基礎制定內部轉移價格,包括標準成本定價法、變動成本定價法和成本加成定價法。②以市價為基礎制定內部轉移價格,包括市場價格定價法、協商定價法和雙重定價法。

  實施轉移價格的作用主要是:調整子公司利潤水平,逃避關稅、減輕所得稅負擔,避開外匯及物價管制以獲取競爭優勢,減輕配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