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傢製造的具有一定面額價值、重量、成色和形狀的充當流通手段的金屬貨幣。是從貨幣作為流通手段的職能中產生的,是為瞭方便商品交換和保障等價交換而產生的。

五銖錢

  >形成與發展 鑄幣是金屬貨幣的發展形式。金屬用作貨幣,起初是不規則的金屬條塊形式。但在交換中對金屬成色的鑒定、切割、稱量等不僅十分麻煩,而且往往受到條件限制,影響商品交換。後由大商人在金屬條塊上加蓋印記,以保障貨幣重量和成色的信譽。但私人信譽程度較低,流通范圍較小,不能適應不斷發展的商品交換的需要。於是,開始由國傢統一鑄造一定面額和重量、規格、標準和標記統一的鑄幣。無論在中國還是在世界各主要文明國傢,鑄幣已經有久遠的歷史,充當鑄幣材料的起初多為賤金屬銅和鐵,隨著生產力和商品交換的發展,逐步改用貴金屬白銀和黃金。中世紀的歐洲曾流通過銀和金兩種鑄幣。到19世紀初,英國首先采用以金幣為本位幣的貨幣制度。後其他資本主義國傢相繼效仿。中國鑄幣的歷史悠久,據考,公元前1500年開始鑄造銅貝,公元前211年秦始皇統一全國幣制,推行半兩錢。漢武帝建元元年(前140年)鑄造三銖錢,元狩五年(前118年)改鑄五銖錢。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廢五銖改鑄開元通寶。清朝光緒年間開始鑄造銀元(1889)和銅元(1900)。1935年國民政府實行法幣政策,以不能兌換金銀的紙幣代替金屬貨幣,而鑄幣隻是作為輔幣

  特點 作為鑄幣的金幣和黃金條塊本來隻有形式上的差別,但是,金幣在流通中總是會受到不同程度的磨損,因此,金幣必須不斷地回爐鑄造,以確保其法定的重量。在後來的商品交換中,金鑄幣中金的名義含量和實際含量逐漸發生瞭分離,同名的金幣重量不同,因而具有不同的價值。這時候,作為流通手段的金同作為價格標準的金偏離瞭,因此,金在實現商品的價格時不再是該商品的真實等價物。這種混亂的情況從中世紀就開始瞭。流通過程的自然傾向是,把鑄幣變為它的法定金屬含量的象征,這種傾向事實上已經為現代法律所承認。但是,既然貨幣流通本身使鑄幣的實際含量同名義含量分離,使鑄幣的金屬存在同它的職能存在分離,那麼,在貨幣流通中就隱藏著一種可能性:可以用其他材料做的符號或用象征來代替金屬貨幣執行鑄幣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