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州、郡、縣各級地方機構中長官之下的屬吏。魏晉南北朝時期,其設置大致沿襲漢末之制,但在人員編制、名稱、職權等方面各朝又有增減變易。各級掾屬的選授,一般由地方自置;北齊開始有吏部除授之例,隋文帝開皇(581~600)中期以後,一律由吏部除授。

  州掾屬,各朝常置者有:①別駕,隨刺史巡察各郡,掌管眾務,職權甚重,居州掾屬之首。②治中,助理眾務,,亦為上佐。③主簿,掌管文書事務。④功曹,掌管掾屬的選用與考核。晉以後稱西曹書佐,北齊稱功曹參軍。⑤文學,經學教官。魏晉及南朝梁均有文學從事,隋稱博士

  郡掾屬,各朝常置者有:①主簿,職與州主簿同。②功曹,職與州功曹同。③倉曹,掌倉庫、租賦、市場、度量衡等事務。④戶曹,掌戶籍、田宅等事務。⑤兵曹,掌軍事。⑥法曹,掌刑法。⑦士曹,掌交通、建築。⑧參軍事,無常職,有事則出使。

  縣掾屬,有主簿、功曹及諸曹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