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實施的一種行政管制措施和制度。是“漲停板”和“跌停板”的合稱。在證券市場的正常交易日中,由於某種或某些突發因素,造成證券市場價格大幅上漲或下跌到某種特定限度時,即由市場有關機構宣佈停止交易。這是為瞭防止出現大規模的投機行為,避免行情波動更為劇烈以至失控而採取的措施。漲跌停板的上下限,各國不同證券市場上有不同的規定。1996年12月後,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均實行漲跌停板制度,規定每日股股票、基金券的價格漲幅、跌幅不得超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