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療場所開展的社會工作服務。又稱醫務社會工作。包括在綜合醫院、兒童醫院,以及診所、慢性病醫療院舍及醫療康復機構等多種醫療場景中,由一定的受訓人員提供的專業性的社會工作服務。旨在針對病人在醫療場景中的各類社會需要,通過運用社會工作的多種介入手法,協助其處理各種困擾、應對問題和壓力,從而達到改善和促進其社會功能與適應能力,獲得正常生活與福祉的目標。

  醫院社會工作的歷史最早可追溯至18、19世紀。11894年美國紐約研究所醫院首聘社會工作員,1905年美國馬薩諸塞州立醫院正式成立社會工作部門,1918年全美醫院社會工作人員協會成立。在英、美等國,醫院社會工作已發展為高度職業化的領域,醫院成為美國社會工作在社會行政和民間傢庭服務機構之後第三大實施領域。中國在20世紀20、30年代已有醫院開展醫務社會工作服務,北京協和醫院於1921年創建社會服務部,所開展的社會工作服務最具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