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唐高宗李治、武則天時的官修譜牒。永徽六年(655)高宗廢王皇後,改立武昭儀為後。武後逐步幹預政事。朝臣許敬宗、李義府建議修改《貞觀氏族志》。唐高宗詔禮部郎中孔志約、著作郎楊仁卿、太子洗馬史玄道及太常丞呂才等12人重修,並規定當時五品以上的官員全部收入。顯慶四年(659)修成,改稱《姓氏錄》。高宗親自寫序。《姓氏錄》共收錄235姓,2 287傢,按品位高下分為九等。皇後4傢被列入第一等。由於書中收入兵卒以軍功入五品者,縉紳士大夫多恥被收錄,並稱該書為“勳勛格”。隨後,李義府奏請收回全國的《貞觀氏族志》,加以焚毀。《姓氏錄》貫徹以當朝品位為等第的原則比《貞觀氏族志》更加徹底,所收的姓和傢亦大為減少,當朝無官職的舊士族全部被排除在外。它對舊族的貶抑超過瞭《貞觀氏族志》。但與《貞觀氏族志》相同,《姓氏錄》在現實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亦很有限,婚姻崇尚門第的風氣以後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