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是某些國傢城市和農村中的重要交通工具。以自行車作為短距離交通工具有下列優點:①方便個人出行,可直接從出發點到目的地;②購置費用少,保養維修費用省,不消耗能源;③不排放廢氣,不產生雜訊;④停放方便,便於換乘其他交通工具;⑤有益身體健康。但是自行車是利用簡單機械原理,以人力為動力運轉的,所以速度和爬坡能力有限。自行車的運行速度一般為每小時10~20公裡,在風雨天或陡坡路段不便用,也不宜作遠距離交通工具。乘用自行車的有效活動距離,在中國為8公裡左右,在其他他國傢較短,在有些國傢的城市中僅為1~2公裡。

  荷蘭和中國是世界上自行車交通比較發達的國傢。荷蘭早在1890年修建瞭世界上第一條自行車專用道路,1937年在鹿特丹修建瞭穿越馬斯河底的世界上第一條自行車隧道,隧道兩端各設5座自動升降梯,專供自行車出入。1980年,荷蘭平均每1.6人有1輛自行車,自行車專用道路長3萬多公裡,居世界第一位。中國1981年擁有自行車1.2億輛,在某些城市的車輛交通量中,自行車交通量高達70%~80%。

  為避免自行車與機動車爭道、搶行,保障交通安全,對自行車交通要加強管理。通常采取設立自行車道,使自行車與汽車等機動車分開行駛。自行車道一般有下列幾種:①自行車與機動車或與行人混行道路。在中國是自行車與機動車混行,按照交通規則,自行車靠道路的最右側行駛;在日本是自行車與行人混行。②無防護型自行車道,是用道路交通標線與機動車車行道劃分開。③有防護型自行車道,是用水泥墩和鐵柵欄等設施與機動車車行道隔離開。④隔離型自行車道,是用綠化帶等設施與機動車車行道或人行道隔離開。⑤自行車專用道,是專為自行車設置的。

  自行車是人力驅動的,自行車道的縱坡不能太大,一般不超過3%,在特殊地段不超過5%,並應限制縱坡為3%~5%的路段長度。自行車道的寬度,一般單車道為1.5米,雙車道為2.5米,餘類推。轉彎半徑要與設計速度相適應。(見彩圖)

北京自行車交通一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