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導彈和運載火箭發射試驗的專門場區(陸域、海域、空域)。導彈試驗靶場設有供導彈和運載火箭發射試驗、檢驗、鑒定和訓練用的設施。大型導彈試驗靶場也可發射航天器。20世紀30年代末,德國在波羅的海沿岸島嶼建成世界上第一個導彈試驗靶場(佩內明德)。1945~1946年美國和蘇聯分別建成瞭白沙靶場和卡普斯金亞爾靶場,裝有改進型光學儀器、雷達和遙測設備。50年代以來到70年代末,世界各國已相繼擴建和新建近百個設備完善的導彈(火箭)試驗靶場(見附表)。

世界各國主要導彈(火箭)試驗靶場

  靶場分類 導彈試驗靶場按導彈類型和任務分為彈道導彈試驗靶場,地空、空空、空地導彈試驗靶場,反彈道導彈試驗靶場,反坦克導彈試驗靶場和綜合試驗靶場;按使用目的分為科研試驗靶場和發射訓練靶場;按使用時間分為永久性試驗靶場和臨時性試驗靶場;按配置位置分為陸上試驗靶場和海上試驗靶場。

  靶場任務 導彈試驗靶場主要用於完成導彈的裝配、測試和發射;對飛行中的導彈進行跟蹤測量,獲取數據,進行處理和分析;對導彈進行監視和安全控制;對發射試驗的導彈系統進行鑒定,包括驗證導彈系統方案的正確性、各系統的協調性和戰術技術指標,檢查設計資料、工藝資料以及試驗設備配套和使用性能,檢驗使用部隊的操作能力和維護水平;完成發射試驗勤務保障和檢驗後勤保障能力;提出改進設計的意見或建議。

  靶場組成 導彈試驗靶場通常由發射場區、航區和彈著區組成。

  ①發射場區:包括技術陣地、發射陣地、測量控制設施、發射勤務保障設施、後勤保障設施、行政管理和訓練中心。技術陣地有各種專用和通用技術設備和設施,用以接收、貯存、裝配、檢測導彈(見測試區)。在發射陣地上把導彈吊裝到發射臺(架)上,進行系統和綜合測試,加註推進劑和充註壓縮氣體,瞄準和裝定發射諸元,實施發射(見發射區)。一個發射陣地通常建有一至數個發射工位(發射臺、架)以提高發射頻率或進行導彈齊射。一個導彈試驗靶場可有幾個甚至幾十個規模不等、結構不同的發射陣地。

  ②航區:導彈從發射點至預定彈著點間的飛行“走廊”。為瞭對導彈進行跟蹤、測量和監控,沿航區設置一系列裝備有各種專用儀器的地面測量控制站。在導彈飛越海洋上空和難以通行的陸地上空時,還需使用測量船和測量飛機(見航區測控站)。

  ③彈著區:導彈彈頭著落的地區。彈著區的選擇取決於導彈的射程和其他因素。導彈發射試驗通常使用陸上和海上兩種彈著區。戰術導彈多使用陸上彈著區;戰略導彈則根據發射場區的位置、射程和射向使用陸上或海上彈著區。為瞭檢驗彈頭的落點精度,獲得彈頭的監測參數和彈頭的運動參數,以及進行打撈和回收,通常在彈著點附近地域或海域配置有專用測量設備、打撈和回收設備、輔助勤務設備。這些設備所獲得的各種信息,用於分析再入誤差、研究突防和反突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