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是廣東省省會,位於珠江三角洲北緣,東、西、北三江匯合處,瀕臨南海。廣州市現轄8個區、8個縣。總面積16657平方公裡。1984年底總人口698.9萬人,其中市區城鎮人口248.6萬人,市中心區(包括東山、海珠、荔灣、越秀四區)人口為197.4萬人。

  廣州建城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從戰國時起,就是中國南方重要的港口。對外貿易的發展,促使瞭廣州地區的經濟繁榮,使廣州很早就是中國南方的商業和手工業的中心。鴉片戰爭後,廣州的城城市經濟和城市建設畸形發展,舊城區建築和人口高度密集,簡陋的小工廠混雜其間,污染嚴重,市政公用設施不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城市經濟和城市建設不斷發展。住宅建築面積成倍增加,新建和擴建瞭20多條城市主次幹道,完成瞭珠江大橋、大北立交橋等一系列大型道路橋梁工程;增設瞭8座供水廠,其他各種市政工程設施也有瞭相應的發展;新建瞭廣州火車客運站、中國商品出口交易會展覽館、東方賓館、白天鵝賓館等一批現代化的大型公共建築和華僑新村、東湖小區等一批居住區。城市工業佈局改變瞭過去主要集中於舊市區的狀況,在市郊開辟瞭黃埔、員村、赤崗、南石頭、鶴洞、江村、石井等工業區(鎮),初步形成瞭工業企業基本上按行業集中成片建設的格局。

  1952~1958年編制的廣州城市總體規劃方案,對城市發展方向、工業區佈局、舊城改造、幹道系統、給水排水系統和城市綠化等方面進行瞭全面安排。1958~1962年,對原方案作瞭補充和修改,擬定瞭城市組團式和帶狀發展相結合的佈局結構,提出瞭以歷史形成的城市為基礎,改建擴建舊城,註意環境保護,控制城市中心發展規模,發展郊區工業城鎮等規劃原則。以後的城市發展,基本上是以這一規劃佈局為依據的。

  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根據國傢現代化建設和廣州對外開放的要求,在原規劃的基礎上,重新編制《廣州城市總體規劃》,1984年9月經國務院批準實施。這個規劃的基本原則是:根據廣州社會、經濟、歷史、地理等方面的特點和經濟發展戰略,結合對外開放的要求,確定廣州的城市性質為:廣東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中國的歷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國重要的對外經濟、文化交往中心之一。城市用地的主要發展方向是沿珠江北岸向東至黃埔區,采取帶狀組團式的佈局。舊城區組團:城市的中心區,主要是加強舊區的改造和建設,以求充分發揮城市的政治、經濟、文化以及對外交往中心的功能和作用;天河區組團(包括五山、石牌、員村、天河地區):將發展成為廣州市的科學研究和文化教育區,建設天河體育中心,完成區內的各項生活服務的配套設施;黃埔地區組團:結合廣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建設,大力發展工業、港口、倉庫等設施。此外,還在廣州外圍的番禺縣市橋鎮和花縣新華鎮建立兩個衛星城鎮,並結合其他郊區縣城鎮和廣大農村集鎮的建設,形成多層次的城鎮體系。

廣州城市總體規劃示意圖

  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將嚴格控制中心區內工業企業的新建和擴建,以控制市中心區的人口規模,並積極發展黃埔區、郊區工業區和新華、市橋等衛星城鎮,使全市的經濟和人口的佈局合理發展。到20世紀末,廣州市市區城鎮人口規劃為280萬人左右,市中心區人口控制在200 萬人左右。規劃結合舊城區的改造和改善居住環境的要求,適當調整市區各區行政區域界限。調整後的市中心區面積由54.4平方公裡擴大為92平方公裡,人口平均密度控制在每平方公裡25000人左右。針對廣州城市交通緊張的現況,完善由12條主幹道、內外兩條環路和10個對外公路出口組成的城市幹道系統。為加強城市各組團之間的交通聯系,將逐步發展組團之間的快速幹道和輕軌、地下鐵道交通系統。舊城區的改造將分期分片進行,調整原有交通運輸站場、倉庫、碼頭的佈局,有計劃地外遷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控制建築密度和人口密度,重點改造人口密度過高、居住條件差的地區,建成比較完善的市政設施、商業網點、交通通信系統和園林綠化系統,妥善處理現代化建設同保護革命遺址和歷史文物古跡的關系,加強城市景觀的建設和風景遊覽區的開發。(見彩圖)

廣州市海珠橋附近的珠江兩岸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