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在建築構件上的傢俱和設施,成為建築的裝修和裝飾的組成部分。

  概述 中國古代有建築和傢俱相結合的傳統。如住宅內部利用博古架、書架來作隔斷,利用粘土牆、磚牆、灶頭設壁龕等;平坐、挑廊的木欄桿附有美人靠、坐凳等。現代建築中,為瞭充分利用空間,在進行建築設計時,就考慮固定傢俱和設施的佈置。如在住宅門廳設置各種掛衣帽、放雨具和鞋靴的架子、鉤子,供人進出時整裝的鏡面;廚房裏設置洗滌池、爐爐灶、排氣罩、雜物貯存櫃和冷藏箱櫃;居室裡的衣櫥等。公共建築中,如體育館設置固定坐椅、活動看臺等。隨著建築機械化、電氣化程度的提高,各種燈光照明、空氣凈化、溫度調節、電信聯絡和聲響設備以及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的應用,使建築內部的固定傢具和設施日益完善。而建築物的固定傢具和設施的裝備情況,也成為建築現代化程度的重要標志。這些固定傢具和設施同建築物結合的好壞,也就成為衡量建築設計質量的標準之一。

  佈置形式 固定傢具和設施的佈置形式通常有嵌入、支掛和獨立設置三種。①嵌入式是利用室內凹口、陰角、柱間、厚墻(不影響強度的部分)、窗臺下,甚至在樓梯、斜屋面的坡腳等零散的小空間來佈置櫥櫃、坐椅、散熱片、浴缸、梳裝洗臉設備等。這種佈置形式可使室內空間規整。②支掛式是利用不影響人們活動的上部空間,或沿墻壁上部設置。通常可懸吊在頂棚下,如吊櫃、音柱、燈具、管線等;或靠墻沿壁支挑不落地的壁架、桌面、凳面、櫥櫃等。③獨立式多用以分隔空間。如銀行、圖書館的出納櫃臺,商店的售貨櫃臺和貨架,旅館的服務櫃臺,影劇院、體育館和公共建築門廳坐椅等。

  固定方法 傢具和設施可固定在地面、墻面和頂棚,但都要求有足夠的承載能力。重型傢具和設施最好固定在地面。衛生設備如洗滌池和櫃臺、沙發,都可直接砌築在地面或用夾具卡住,或埋入地面。固定傢具和設施如果固定在磚墻或混凝土墻上,應預先在墻體內埋設鋼鐵構件或木磚,再行固定,事後固定可用脹管螺釘、射釘或螺栓以及各種特殊五金零件。如果固定在輕質隔墻上,則應固定在立筋或另加的橫梁上;如果固定在頂棚上,可用鋼筋或角鋼作吊桿,均衡地吊掛在結構層的梁(或板)上。為瞭便於安裝時調整,可采用帶螺紋的花籃螺桿。在固定全高度的傢具或設施時,可借助木楔或頂升螺栓,將傢具或設施在地面和頂棚之間擠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