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族中存在的一種裝飾膚體的風習。即在身體的某一部分皮膚上經人工手術留下永不褪落的顏色圖案。由原始人在膚體上繪畫以為裝飾的習俗發展而來,反映原始人某種審美觀念或宗教意義。有表示成年、吸引異性的作用,或企望用以避邪防害。有些民族行此習俗,還與圖騰崇拜有關,以此作為氏族、部落的標誌。進入階級社會後,有的民族用以表示等級身分或作秘密會社的標誌。

  文身習俗廣泛流行於東南亞、東北亞、美洲、非洲及大洋洲。文身的記載在中國最早見於《《山海經》、《莊子》等書。古代東方的夷人及南方的越人、蠻人、濮人也流行此俗。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海南島黎族,臺灣高山族,雲南的傣族、獨龍族、德昂族、佈朗族、基諾族和四川涼山彝族仍盛行文身。(見彩圖)

獨龍族婦女在織佈

  文身有黥文與瘢文之別,而以黥文較普遍。瘢文是在皮膚上作成一定形狀的傷痕,力求對稱和整齊,以作裝飾;黥文則以帶有尖狀棘的樹枝、藤、竹或骨錐施行,刻刺時使用拍針棒,沿著事先描繪的線條拍刺肌膚出血,塗以黑汁、鍋煙灰或各種植物染料液汁。男女所刻的花紋有別,多為彩色的鳥、獸、龍、蛇、蟲、蛾、花卉及幾何圖形。一些民族常在舉行宗教儀式時進行文身;有的民族文身時,須有巫師主持舉行隆重的儀式。

  行文身習俗的民族的文身對象常有性別、年齡的限制。中國的高山族、德昂族男女普遍文身;黎族、獨龍族僅限於婦女文身,傣族、佈朗族、基諾族隻有男性文身。有些民族文刺全身並黥面,有的僅文身體的一部分。文身的年齡多在青年發育時期,也有因年齡不同所刺花紋的部位及顏色各有區別。在巴佈亞,男子黥面;老年人加刺臂、腿、腳;婦女全身刺文;青年多施紅色,年歲大者用黑色。

  在階級社會中,也有以文身分別貴賤尊卑的。宋代的黎族婢不文身;清代高山族的正土官文刺人形,副土官文刺墨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傣族文身,土司用紅色黥文至胸;頭人可綴以一兩種紅色圖案;其他各等級一般隻能用青紫色或黑色,文飾也僅限於雙腿或腰部以下。

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