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維吾爾族現在使用的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拼音文字。因實行文字改革,它同以拉丁字母為基礎的新維吾爾文並用,故又稱“老維吾爾文”。維吾爾族在不同的時期和地區採用過不同的字母系統書寫自己的語言,文字名稱也不相同。8世紀在鄂爾渾河流域建立政權的回紇(後稱回鶻、畏兀兒,均為“維吾爾”一詞的漢譯)人曾用突厥如尼文(見突厥文)。9~15世紀之間,今新疆和甘肅河西走廊以及蔥嶺西的回鶻人都曾使用過以粟特字母為基礎的回鶻文,但各地區使用的時間長短不同,東部的回鶻佛教徒使用的的時間最長。蔥嶺西回鶻和葛邏祿等部建立的喀拉汗王朝自10世紀信奉伊斯蘭教後,改用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的文字,稱為王朝突厥文。這種文字隨著伊斯蘭教的傳播不斷擴大使用范圍,在使用中也有所變化,主要是增加瞭幾個取自波斯文的字母。15世紀基本上取代瞭回鶻文,並成為維吾爾族和新疆、中亞一帶突厥語諸族通用的文字。由於起初主要使用在原察合臺汗國的領地,故被稱為察合臺文。晚期察合臺文顯著地反映瞭維吾爾語的特征。

  現行的維吾爾文是在晚期察合臺文的基礎上改進而成的。20世紀30年代以後經過幾次改進,於1983年形成瞭現行文字。共有32個字母,自右至左橫書。每個字母按照出現的位置而具有單獨、前、中、後等幾種不同的形式。單式除表示該字母的獨立形式外,一般出現在詞末不可連字母之後;前式出現在可連字母之前;中式出現在詞中兩個可連字母中間;後式出現在詞末可連字母之後。有些字母沒有前式和中式,隻有單式和後式。一部分字母的單寫形式和前式各有兩種形式,其中帶有上加彆符的字母形式(如怑廜峝憿等)用在詞中或末尾時,兼有隔音符號的作用,如

[ʤyr'εt]“勇氣”,悾悾[in'am]“捐獻品”,懀廄[qεt'i]“堅決”。正字法以語音原則為基礎,以形態原則和傳統原則為補充。詞根的寫法一般反映語音變化,所以同一個詞根可以因音變而有不同的寫法,如 [at]“馬”,惄)[etim]“我的馬”,懖[kitap]“書”, [kitawiŋiz]“您的書”。附加成分的寫法反映與詞根語音的和諧。所以一種附加成分常有成對的幾種變體形式。附加成分中的元音按照元音和諧律可以有前元音、後元音、圓唇音和展唇音幾種變體,開頭的輔音可以有清、濁音的變體,書寫時按照詞根語音的性質選定其中之一。如位格附加成分有忚_[tε]、 _[dε]、忚_[ta]、 _[da]4種,分別加在以清音或濁音、元音結尾的前元音或後元音音節後。如 [mεktεp]“學校”, [mεktεptε]“在學校”, [mεn]“我”, [mεndε]“在我處”, [jataq]“宿舍”, [jataqta]“在宿舍”, [taʁ]“山”, [taʁda]“在山上”。

  1960年後曾進行拉丁化的文字改革。1965~1982年老維吾爾文與新維吾爾文並用,後者主要用於中小學教育中。但因全面改用新文字的條件尚不成熟,兩種文字並用又不利於民族文化的發展,所以從1982年9月起停止使用新文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維吾爾文出版物的數量和種類迅速增長,現在常見的出版物有各級學校教材,各種科學技術書刊和詩歌、小說、劇本等文藝作品。

  蘇聯的維吾爾文過去也以阿拉伯字母為基礎,1947年改用俄文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