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婦女的一種服裝。由滿族婦女的長袍演變而來。由於滿族被稱為“旗人”,因而這種長袍被稱為“旗袍”。滿族先民原居東北長白山和黑龍江一帶寒冷地區,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穿袍服,分為單、夾、皮三種。樣式是圓領,右大襟帶扣襻,下擺有直筒式、二面開衩和四面開衩之分;窄袖,其端加半圓形“夾袖”,也叫箭袖。穿用時習慣用佈帶束腰,便於騎射。後來,隨著社會的發展,旗袍的式樣逐漸有所變化,如在領口、衣襟、袖口等處加鑲花紋或彩牙兒等,使服裝更美。在北京等地還進一步盛行“十八鑲”的做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而且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成為清代的時裝。

  辛亥革命後,漢族婦女也普遍穿旗袍。樣式由肥變瘦,緊腰身,長及膝下,直領,衣袖由大變窄,並有長短袖之分,兩側開衩,顯得更加美觀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