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渡河工具。中國古代稱為撞,明曹學佺撰《蜀中廣記》中所記“度索尋撞之橋”,大抵即指溜索。用兩條或一條繩索,分別系於河流兩岸的樹木或其他固定物上。一頭高,一頭低,形成高低傾斜。繩索有犛牛毛繩、藤編繩及鋼絲繩等多種。過渡者將竹、木制做的溜板或特製座位,吊在繩索上,借助於繩索的傾斜度,溜向彼岸。過去生活在金沙江、怒江、瀾滄江一帶的藏、傈僳、怒、獨龍等民族,多使用溜索過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隨著少數民族地區交通事業的發展,大部分溜索已為橋樑所取代,隻有極少數數邊遠地區仍在使用溜索。

雲南怒江上的溜索

  在國外,秘魯安第斯山的印第安人也運用溜索作為渡河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