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依職能和職位分工和分層、以規則為管理主體的管理方式和組織體系。亦稱科層制。官僚制是近代社會生產力飛速發展、社會分工越來越細、組織規模不斷擴大的產物。

  德國社會學傢M.韋伯較早闡釋和分析瞭官僚制。他認為,任何組織都是以某種權力為基礎的,合理—合法的權力是官僚制的基礎;它為管理活動、管理人員和領導者行使權力提供瞭正式的規則。官僚制既是一種組織結構,又是一種管理體制。現代社會組織的管理就意味著按照正式規則對組織活動進行控制制。

  官僚制具有如下特點:①有正式規章。組織管理的權力建立在一整套為所有組織成員共同認可和嚴格履行的正式規則基礎之上。這些規則有明確的規定,所有管理人員的活動都無一例外地受這套規則的制約。這些規則是根據為完成組織目標和實現組織功能的需要而制定的,排除任何個人情感的因素。②有明確分工。組織權力橫向方面按職能分工,明確規定每個部門的職責、權限和任務,限定各自的管理范圍,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相互配合,不得推諉或越權。③權力分層。組織權力縱向方面按職位層層授權,明確規定每一個管理人員的權力和責任。職位的設立服從管理和效率的需要,不因人設位。處於中間職位的管理人員,既接受上級的指揮,又對下級實施管理。組織權力的分層形成一個金字塔型的等級結構。④按正式規則發生公務關系。在組織管理范圍內,部門以及管理人員的關系均為公務關系。在處理組織事務時,應照章辦事,不允許將私人關系摻雜在內,更不允許因私人關系而破壞組織的正式規則。⑤任職資格要通過考核和任命。組織成員資格應通過正式考核獲得,他們進入組織並占據一定職位的依據,是他們經由教育和訓練所獲得的專門知識和技能。除最高領導者外,所有的管理人員都是上級任命產生的,他們是專職的管理人員,領取固定的薪金。管理人員晉級有統一的標準,其薪金應與責任和工作能力相適應。

  官僚制的組織結構和管理體制,根據組織目標合理地分解瞭組織權力,提供瞭組織內各方面有效合作的基礎,在一定程度上排除瞭組織管理中的不穩定因素,有助於提高組織活動的效率。但是,由於官僚制在一定程度上忽視瞭組織成員的個性特征,等級森嚴,任何行動都受到正式規則的嚴格束縛,使得組織成員的創造性、主動性受到壓抑,容易滋生墨守成規、繁文縟節的官僚主義,組織溝通容易出現障礙,從而導致組織效率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