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權的對稱,即民事權利主體所享有的具有經濟利益的權利。它具有物質財富的內容,一般可以貨幣進行計算。財產權包括以所有權為主的物權、準物權、債權、繼承權以及知識產權等。在婚姻、勞動等法律關係中,也有與財物相聯繫的權利,如傢庭成員間要求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權利,夫妻間的財產權,和基於勞動關係領取勞動報酬、退休金、撫恤金的權利等。財產權是一定社會的物質資料佔有、支配、流通和分配關係的法律表現。不同的社會, 有不同性質的財產權利。在資本主義國傢,奉行的是私有財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在社會主義國傢,公共財產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國傢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國傢和集體的財產。在不同的社會和國傢裡,對作為財產權客體的財物種類的限制也不同。在資本主義國傢,除已宣佈為國有的財產外,幾乎所有的財物都可作為私人財產權的客體。在中國,則財物依其屬於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依其地位與作用,分別屬於國傢、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