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物件在人腦中的整體性的直接反映,是比感覺更進一步的感性認識形式。知覺與感覺的區別在於,知覺反映的不是物件的個別屬性,而是由物件的各方面的屬性及其相互關係構成的整體,是感覺的綜合。它提供物件的整體的外部形象,使人們有可能把物件作為確定的事物來把握。知覺是人體的各種感覺器官即分析器在外物刺激下協同活動的產物,是大腦對各種刺激進行分析綜合的結果。對不同物件的知覺來說,各種分析器起的作用往往有主次之分。按照起主要作用的分析器的不同,有視知覺(如對圖畫的知覺)、、聽知覺(如對樂曲的知覺)等等的不同。空間知覺、時間知覺和運動知覺是人們認識世界的最重要的知覺。知覺的形成與實踐有密切的關系。除瞭作為知覺的基礎的感覺受實踐的制約以外,知覺本身還受到人們在實踐中形成的知識、經驗、需要、興趣、情緒、願望、註意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不同的個體對同一對象的個別屬性的感覺即使相同,對這一對象的知覺也可能有很大的差異。例如藝術鑒賞傢和珠寶商人對同一顆鉆石的知覺就會有明顯的不同。對某一對象缺乏最低限度的知識準備和經驗儲備的人,即使有瞭關於這一對象的個別屬性的全部感覺,也不能形成關於這一對象的確定的知覺,例如一個沒有受過專門訓練的人看一張 X射線的醫學照片,他就不能對照片所反映的人體狀況形成確定的知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