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因襲印度佛教並加以改造瞭的哲學範疇。“性”,指現象不依條件而起的固有的永恆不變的本質、本原,常稱為法性。“相”,一般指由條件和合而起、呈現於人的面前、可以分別認識的現象,常稱為法相、事相,有時也稱名相。

  性相範疇從印度輸入中國以後,在中國佛教思想史上經歷瞭一個演變的過程。佛教中觀學派主張緣起性空,認為一切現象都是人們的虛妄分別,原無實在的自性。東晉佛教學者僧肇主張不真空,認為不真即是空,空又非虛無。雖然現象自性空空,但是現象的假有是存在的。瑜伽學派用“唯識”說明一切現象產生的本原,通過分析“法相”,說明一切現象無非是“唯識真性”的體現。唐代玄奘、窺基創立的佛教唯識宗就持此說,因此也稱“法相宗”。《大乘起信論》等以唯一“真心”為一切現象產生的本原,認為“法性”就是“一心”。天臺宗、華嚴宗和禪宗都持此說。天臺宗慧思認為性相是一切事物所包涵的兩個方面:“性”是內容,是空;“相”是外貌,是假。而性相都為一心所現。華嚴宗法藏認為一切現象都無自性而空,幻相宛然而有。性與相圓融,空與有無礙,因為同是真心所現。禪宗南宗也認為一切現象都是自心所現。元明時代佛教出現性相融通的新歸趣。法相宗側重於法相,認為真如本體凝然不動,不能受熏;而天臺宗、華嚴宗著重於法性,認為不變而隨緣,真如本體可以受熏。兩說相背。明末僧人德清和智旭批評法相和天臺、華嚴三傢各有偏頗。智旭指出性相關系如同波水關系,性是水,相是波,如波不離水,相也不離性,兩者又非並列,而是會相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