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叫人的宇宙原理,認為可能存在許多具有不同物理參數和初始條件的宇宙,但是隻有物理參數和初始條件取特定值的宇宙才能演化出人類。因此我們隻能看到一種允許人類存在的宇宙,此外別無選擇。

  人擇原理的基本思想,是由美國的科學傢R.H.迪克(1916~  )首先提出的。20世紀60年代初,他在論及人類非中心的觀念時認為,雖然我們在宇宙中的位置並不是中心,但我們作為觀測者存在需要特定的物理、化學環境,在這方面卻具有某種程度的優越地位。。英國科學傢B.卡特把這種看法稱為“弱人擇原理”。迪克還分析瞭哈勃年齡的值與人類生存條件之間的聯系並指出,P.A.M.狄拉克所揭示的一些物理常數和宇宙學量之間的數值關系,之所以隻適用於物理學傢今天所觀測到的宇宙,而不適用於任一可能的演化中的宇宙,原因在於觀測到的宇宙允許人類存在。他還研究瞭自然界某些基本常數的變化可能造成的後果,認為萬有引力常數的變化比狄拉克主張的要緩慢得多,因而日地距離的改變所引起的地表溫度的變化不會嚴重影響生物的進化。1970年卡特在推廣迪克理論的同時,提出瞭“強人擇原理”,認為宇宙以及它所依賴的基本參數必須容許在某一階段產生出作為觀察者存在的有機生命。他不僅明確提出瞭人擇原理的概念,而且進一步把它與量子力學的多世界解釋結合起來,認為根據H.埃弗雷特的無限多世界的系綜,隻有能夠造成可稱為觀測者的有機體存在的那些世界才是真實的世界。後來,B.J.卡爾和M.J.裡斯等人,具體分析瞭自然界各種“驚人的巧合”,對人擇原理又作瞭比較系統的闡述。

  人擇原理提出瞭一個認識論問題,即:如果存在著無限多個不同的宇宙,人隻能存在於其中一個特定的宇宙中。那末人能否認識其他宇宙呢?對此,有下列幾種意見:①人隻能認識允許人類存在的那個宇宙;②人類有可能通過自己宇宙中的現象推測其他宇宙的存在及其性質;③關鍵是這些不同的宇宙之間有無信息聯系,如果其他宇宙與我們的宇宙有信息聯系,人就能認識這些宇宙,反之就不能認識;④各種不同的宇宙之間必然存在著多種多樣的聯系,人完全有可能在實踐中把握這些聯系,與我們的宇宙沒有聯系因而不可認識的其他宇宙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