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精神病學傢。1857年4月30日生於瑞士佐利康,1939年7月15日卒於該地。先在伯爾尼大學學習醫學,1898~1927年任蘇黎士大學精神病學教授,兼任佈爾格赫爾茲利精神病院院長。1908年發表專著,第一次使用“精神分裂癥癥”一詞。他認為,早發性癡呆不是單一的疾病,而是一組病。指出情感、聯想和意志障礙是本病的原發性癥狀,而中心問題是人格的分裂。同時指出本病並非皆以衰退為結局。因此,建議將早發性癡呆改稱為精神分裂癥。1911年發表《精神分裂癥中的早發性癡呆型》。他支持S.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說,認為弗洛伊德所描述的許多見於神經癥病人的機制也見於精神病人。他不同意精神病一定是腦器質性病變的結果,堅持心理上的原因也可以造成精神病。他的《精神病學教材》(1924)是精神病學的范本之一,曾多次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