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國領土按戰略區域設立的軍隊一級組織。一般以領導機關所在地、轄區、地理方位或序數命名。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創建湘鄂贛、閩贛、川陝、湘鄂川黔等軍區和中央軍區。抗日戰爭時期,在敵後設立晉綏、晉察冀、晉冀魯豫、山東等軍區。解放戰爭時期,隨著解放區的擴大,逐步設立瞭東北、西北、華北、中原(後改組為華中)、華東軍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將華中軍區改為中南軍區,並增設西南軍區。後經多次調整,1985年起設有北京、瀋陽、濟南、南京、廣州、成都、蘭州77個軍區。軍區亦稱大軍區,直屬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設有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等領導機關。下轄一定數量的部隊、省軍區和院校等。主要負責轄區內諸軍兵種部隊合同作戰的指揮和所屬部隊的軍事訓練、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後勤保障,領導轄區內的民兵、兵役、動員工作和戰場建設。世界上許多國傢把根據戰略需要在本國領土上劃分的軍事區域稱為軍區,把軍隊在這類軍事區域設立的領導指揮機構稱為軍區司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