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徵軍隊或建制部隊的旗幟。

  中國原始社會後期即以旗幟作為聚集族人的標誌。最初的旗幟隻是系於竿頭的象徵性物件或圖形。隨著社會的發展和軍隊指揮的需要,旗幟不斷改進。據《周禮·司常》載,先秦主要有“日月為常,交龍為旂”,“熊虎為旗,鳥隼為,龜蛇為旐”,“通帛為旃,雜帛為物”,“全羽為旞,析羽為旌”等“九旗”。旗主要用以聚眾組師旅,旌主要用作將帥的指揮旗。有的軍隊規定:作戰時,東方有敵舉青旗,南方有敵舉赤旗;行軍中,涉水舉龍旗旗,穿林舉虎旗。明朝軍事傢戚繼光率領的“戚傢軍”,設有主將用的三軍司命旗,表示方位的八卦旗,行軍先導的清道旗,識別將領身份的認旗等。清朝,八旗兵以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和鑲黃、鑲白、鑲紅、鑲藍等八種旗為標志。民國時期,出現陸軍旗和海軍旗。

  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初創時以紅旗為標志。1931年,中國工農紅軍的軍旗樣式統一為長方形,紅地,上綴金黃色鐮刀、錘子和五角星(見彩圖)。1949年6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旗樣式定為長方形,橫直為5:4,紅地,靠旗桿上方綴金黃色五角星和“八一”兩字,故亦稱“八一軍旗”(見彩圖),表示中國人民解放軍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義誕生以來,經過長期奮鬥,以其燦爛的星光普照全國。“八一軍旗”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榮譽、勇敢與光榮的象征,是鼓舞全軍指戰員團結戰鬥的旗幟。凡團級以上部隊、院校,均授予軍旗一面,各級旗幅規格不一。全體指戰員自覺地尊重和保衛軍旗。

中國工農紅軍軍旗 李子亮攝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1949年6月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