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裝有火藥的燃燒性球形火器。宋、金、元朝的史書中,又常稱其為火砲。其結構一般以硝、硫、炭及其他藥料的混合物為球心,用多層紙、佈等裱糊為殼體,殼外塗敷瀝青、松脂、黃蠟等可燃性防潮劑。大者如鬥,小者如蛋。使用時先點燃(初以燒紅的鐵錐烙透發火,後改進為引信發火),再用礮或人力拋至敵方,球體爆破並生成烈焰。還可通過改變藥物配合或摻雜鐵蒺藜、小紙砲等,達到施毒、佈障、發煙、鳴響等多種效應。主要用來焚燒敵方城壘車船,殺傷和驚擾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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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早在宋初,就有關於火毬的文獻記載。《宋史·兵志》記載,咸平三年(1000)“神衛水軍隊長唐福獻所制火箭、火毬、火蒺藜”。《武經總要》(1044年初刊)中,載有火毬(火砲)、霹靂火毬、蒺藜火毬、毒藥煙毬、煙毬、引火毬等,並附有3種火藥配方。火毬在宋、金、元朝是主要攻守火器之一,曾被廣泛用於戰爭。如《三朝北盟會編》記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軍攻宋都汴京(今河南開封),金軍“火砲如雨,箭尤不可計,其攻甚力”。到明朝,火器有瞭很大發展,但火毬制造簡易,使用方便,仍在水軍中廣泛使用。戚繼光認為:“大蜂窠”(火毬的一種)是“兵船第一火器”。到清朝,火毬雖仍在軍中使用,但其所起作用已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