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辦理工商信貸和城鎮儲蓄業務的國傢專業銀行。是國務院直屬經濟實體。成立於1984年1月,總行設在北京。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以及省轄市設分行,地區設中心支行,縣(市)設支行。大城市分行下設辦事處、分理處、儲蓄所等分支機搆。

  中國工商銀行的基本任務是:依照國傢的方針、政策、法令、計畫,籌集社會閒散資金,分配和管理信貸資金,支持工業生產和擴大商品流通,支援國營、集體和個體經濟的發展,推進技術進步和企業技術改造,積極極發揮金融在經濟建設中的調節和再分配資金的作用,更好地為國傢經濟體制改革和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協調發展服務。

  其主要職責是:①辦理居民儲蓄和工商企業存款,受中國人民銀行委托辦理機關、團體、學校等單位的存款;②辦理國營工商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和個體工商業的流動資金貸款;③辦理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和網點設施貸款;④辦理科技開發貸款;⑤開展委托、代理、投資、租賃等信托業務;⑥辦理轉帳和現金結算;⑦開展經濟調查和經濟信息工作,以及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委托的其他業務;⑧經國傢外匯管理局批準,在部分分行開辦外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