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之洞

  中國清代洋務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字孝達,號香濤,直隸(今河北)南皮人。曾任湖廣總督達18年之久(其中兩度署理兩江總督),辦起瞭漢陽鐵廠等著名洋務企業,並籌辦蘆漢鐵路。他的著作均收入《張文襄公全集》。

  張之洞得勢於中日甲午戰爭(1894)失敗之後洋務政策受到輿論譴責之時,他要繼續推行破產的洋務政策,就不得不在理論上進行辯解,從而形成瞭一套較為系統的洋務派思想體系。他的經濟思想的綱領性觀點是“舊學為體,新學為用”(《勸學篇下》)。所謂“舊學為體”是說中國的封建關系、君主制度和孔孟之道這些相傳瞭幾千年的舊學或祖宗之法,是絕對不許改變的立國本體。所謂“新學為用”,是說為瞭挽救清廷的危機,可以學一些西方的自然科學、生產技術以及和西方交往所需要的一般知識。但在借用西方“富強之術”時,必須維護瀕於崩潰的封建“本體”。

  張之洞提出利權分離論,為洋務派壓迫私人資本的活動進行辯護,特別為官督商辦企業中的官權辯護。他主張投資於官督商辦企業的商民,隻“能分利,不能分權”(《電牘》)。後來,他又提出瞭所謂“官商分權”論,表面上允許私商在企業中有一定的經營管理權,但對商權作瞭如下限制:“官雖不幹預其銀款,而用款必須報知;官雖不幹預其用人,而所用之人有不合禮法者,官亦可令公司撤換”(《奏議》)。

  張之洞為帝國主義掠奪中國主權和清朝廷出賣國傢利權的活動進行辯解。他大辦洋務的時期,正是帝國主義列強資本輸出迅速增加的時期。張之洞舉辦新式企業所需要的資本在國內越來越難籌集,加上中日戰爭失敗後的巨額賠款,加劇瞭清政府的財政困難,使洋務活動對外國資本的依賴性更加突出。此時他公然主張出賣利權,以鐵廠、鐵路作抵押,謀求借附帶奴役性條件的外債。《馬關條約》簽訂後,敞開瞭外商在華設廠的大門,他一反過去不願外國資本在中國開設與洋務企業相競爭的企業的態度,宣揚外商在華設廠“華民既沾其利,又曉其工”,有益國計民生的論調(《奏議》),並要求用輕稅的辦法為帝國主義對華資本輸出開辟道路。1901年他附和當時日本貴族院議長近衛篤麿,提出瞭一個由列強共管東北的倡議,甚至還主張把這種列強共管的殖民地模式從東北擴大到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