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用規定的標準測定郵電通信全程全網、通信企業及企業內部各生產環節完成的郵電通信量。在中國,一般根據郵電通信特點和計量的不同用途分別計算。

  郵電業務量 郵電企業受理用戶使用郵電業務的數量,是反映郵電部門為社會提供各種郵電通信服務的數量指標。按專業不同,它可分為函件、包件、電報、傳真、長途電話、市內電話、鄉村電話、出租業務等多種業務量;按納費情況不同,可分為計費和免費業務量;按按信息傳遞范圍不同,可分為國際、國內業務量;按時間不同,又可分為小時業務量、日業務量、月業務量、年業務量。

  主要郵電業務量的計量單位有:①函件,包括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盲人讀物、代發廣告、回執、郵簡和小包郵件等,計量單位為“件”。②包件、包括國內和國際普通、航空、保價包裹以及國內快遞小包、保價小包等,計量單位為“件”。③匯票,包括普通匯票和電報匯票,計量單位為“張”。④報刊發行,包括郵電部門發行的國內外報刊(整訂、破訂、零售的數量均計算),計量單位為“份”。⑤電報,包括郵電企業受理發報人交發的國內、國際電報,計量單位為“份”。⑥長途電話,包括用戶向郵電企業掛發並已接通(包括銷號)的國內和國際長途電話,計量單位為“張”。⑦市內電話,包括安裝在縣城及縣城以上城市市話網上,並按市內電話進行管理的電話,計量單位為“戶”或“次”。

  郵電交換量 反映郵電業務量在全程全網中局、所與局、所之間聯合作業關系的數量指標。郵電通信具有全程全網聯合作業的特點,一個完整信息的傳遞多數要由相關的兩個、三個甚至更多的郵電企業共同參加才能完成。當各類郵電業務量在甲局是收寄或掛發時,甲局完成的就是出口交換量;由乙局投遞給收信人,乙局完成的是進口交換量;如中途經過一個(或幾個)其他局經轉或轉接,這些局完成的是轉口交換量。

  郵電業務流量 局(所)之間傳遞信息的數量。甲乙兩局之間接受、發出的郵電業務數量就是甲乙兩局的郵電業務總流量。如甲局拍發到乙局的電報業務量為300份,乙局拍發到甲局的電報業務量為200份,則甲乙兩局的電報業務流量是500份,其中300份是甲局到乙局的去流量,200份是從乙局來到甲局的來流量。郵電業務流量反映瞭信息的流向和數量,便於合理組織郵件運輸、增開和調整電路,適當配備通信設備和人員,做到最有效地傳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