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廣義的和狹義的兩種理解:廣義泛指一切與現行價格不同的計算價格;狹義專指用線性規劃方法計算出來的反映資源最優使用效果的價格,又稱最優計畫價格。

  計算價格被廣泛地用於評價投資專案和進出口活動的經濟效果。為進行這類評價,必須使用項目投入和產出物品的價格,而現行價格往往由於受各類因素的幹擾而偏離其質的規定性,用它評價經濟效果可能使結果失真,因而需要借助於排除現行價格不合理成分的計算價格──影子價格來進行。這類影子價格視計算的不不同需要而有不同的計算方法和不同的經濟內容。常見的有:把邊際成本(見微觀經濟學)視為影子價格;扣除掉進出口關稅影響的國際市場價格;考慮瞭稅收和補貼的市場價格,等等。影子價格甚至還包括對無形效果的計算,比如項目對環境、社會的影響等。

  狹義影子價格的計算方法是在20世紀中期由荷蘭經濟學傢J.丁伯根(1903~ )和蘇聯經濟學傢Л.Β.坎托羅維奇(1912~ )分別提出的。前者稱之為影子價格,後者稱之為最優計劃價格。它通過解線性規劃的對偶規劃的最優解或解拉格朗日乘子得到。求線性規劃或解拉格朗日函數,就是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求極值的問題。對一個企業或對整個國民經濟來說,勞動產品、自然資源、勞動力都不是無限的,因而最優的計劃應該是充分利用這些有限資源以取得最大社會經濟效益的計劃。解最優計劃的線性規劃模型的對偶模型可以得到一組影子價格。這種影子價格反映勞動產品、自然資源、勞動力的最優使用效果。自然資源的影子價格,反映瞭自然資源的稀缺程度。資源越是稀缺,其影子價格越高;可以充分滿足需要的資源,其影子價格為零。

  影子價格還被用於聯合企業的內部結算。在蘇聯,最優計劃價格理論還是計劃價格形成理論中的一個流派。該派理論傢認為,這種價格可以使企業利益與國民經濟利益一致,使企業決策和國民經濟宏觀決策一致,它應該是計劃價格形成的客觀基礎。

  在中國,影子價格的概念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經濟學討論中引起註意的。最初在可行性研究領域使用,後來有人提出中國的計劃價格也應該以影子價格為基礎。但一般認為,影子價格的理論基礎是邊際效用論(見邊際效用學派),不能成為計劃價格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