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理財傢關於由國傢設置官員、機構控制山林川澤等自然資源的財政經濟思想。

  最早提出“官山海”理論的是春秋時期齊國的宰相管仲。他在回答齊桓公關於如何治理國傢的問題時說“唯官山海為可耳”(《管子·海王》)。意指可由國傢控制山林川澤之利。西漢的理財傢桑弘羊,為瞭加強中央集權,從富商豪強手中奪回鹽鐵等重要經濟事業,扭轉國傢的財政困難局面,也曾推行瞭鹽鐵官營和酒類專賣。所謂“食湖池,管山海”,就是泛指山林川澤之利要由國傢來經營營管理。中國的食鹽由政府官營和專賣,從春秋時代的齊國開始,以後歷經各個朝代,或者專賣,或課鹽稅,一直沿襲至今。而且官營品種的范圍也逐步擴大。從西漢到清朝,國傢經營的范圍,由鹽鐵擴大到酒、醋(北魏)、曲、茶、香料、藥材和礬等等,各代不完全一致,時有增減。後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商品流通活動日趨活躍,有的專賣項目逐步轉歸私商自由經營,隻有鹽、茶兩項較長時期保持著不同程度的官營性質。

  “官山海”理論的產生,有其一定思想和經濟淵源。在中國古代,皇權思想長時期占據主導地位,“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山川園池不僅屬於天子或諸侯所有,而且也是他們的重要經濟收入來源。特別是鹽,為人民必需的消費品,加工方便,本廉利豐,據《管子》稱:如由國傢專營,可取得數十倍於人頭稅的收入。茶的生產自唐代興起後長盛不衰,一度成為內地同西北民族交易的重要物產,由國傢管理,從政治、經濟和財政上看都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