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之間的匯率應與各國之間價格水準的比率相一致的理論。這一理論由瑞典經濟學傢 K.G.卡瑟爾在其《1914年以後的貨幣與外匯》(1922)一書中正式提出。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世界經濟形勢動盪不定,各國通行不兌現紙幣,物價上漲,通貨膨脹加劇。卡瑟爾針對這種情況提出以購買力平價為基礎,確立各國新的官方匯率,從而消除因物價變動造成的貿易困難,恢復正常的國際貿易關係。他認為,各國價格水準和貨幣雖然各不相同,但是各國價格水準和匯率率之間存在著一種可以比較的關系,這就是本國與外國貨幣之間的匯率應等於本國與外國價格水平之間的比率。

  例如,如果有代表性的一組貨物在美國值2美元,在法國值10法郎,匯率就應該是1美元等於5法郎。因此,購買力平價理論認為:一個平衡的匯率是使所比較的兩種通貨在各自國內購買力相等的匯率,偏離於使國內購買力相等的匯率是不可能長期存在的。如果一件貨物在美國所值的美元價格相當於法國所值的法郎價格的1/5,而匯率卻是1美元等於1法郎,那麼每個持法郎的人就會把法郎換成同數的美元,而能夠在美國購買5倍的貨物。但市場上對美元的需求會使匯率上漲,一直達到1美元等於5法郎為止,也就是達到它的貨幣購買力的比率與用各國貨幣所表示價格水平的比率相等為止。這種匯率、貨幣、物價的關系用公式表達為:

式中 r表示匯率,M、 P分別表示本國的貨幣和價格水平, M fP f分別表示世界其他國傢的貨幣和價格水平。

  根據這一方程式,可以導出把一國的貨幣價格與匯率聯系起來的購買力平價理論公式:

式中匯率 r仍是用一國貨幣表示其他國傢貨幣價格的比率,價格水平 PP f的經濟意義與上公式中的相同,但都以本國貨幣表示。用該公式可以根據各國的實際物價水平變動情況預測或調整匯率,使該國的貨幣購買力不會因本國物價水平變動而失去在國際貿易中的購買力。換句話說,不論在世界何處,某一單位的該國貨幣通過調整匯率仍具有相同的購買力。

  購買力平價理論一直被各國中央銀行所重視。但是許多經濟學傢批評這一理論有其自身的不足之處,認為它忽視瞭國際貿易中運輸成本、關稅、配額、其他限制以及產品差別對價格水平的影響。購買力平價理論也被運用於世界范圍內不同國傢的收入、價格和產品的比較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