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von施穆勒

  德國新歷史學派的創始人。生於符騰堡海爾佈隆市的一個官吏傢庭。畢業於蒂賓根大學。1864年任哈雷大學教授,1872年轉任斯特拉斯堡大學教授,1882年任柏林大學教授,至1912年退休。1884年任普魯士樞密院顧問問。1873年發起“社會政策學會”並擔任主席。1878年後,主持《國傢科學和社會科學研究》叢書的編審,1881年創辦《德意志帝國立法、行政和國民經濟學年鑒》(簡稱《施穆勒年鑒》)。

  主要著作 有《論法律和國民經濟的基本問題》(1874~1875)、《國傢科學和社會科學方法論》(1883)、《重商主義及其歷史意義》(1884)、《17~18世紀普魯士國傢的憲法史、行政史和經濟史研究》(1898)、《一般國民經濟學研究》(1900~1904)。

  經濟思想 施穆勒早年屬於自由主義思想。在1870年出版的《19世紀德國中小企業發展史:統計調查和國民經濟調查》中,他提出保護“中產階級”,對自耕農和手工業者采取保護和救濟,對新的中等階層和工人階級采取社會改良政策,這樣可以維持資本主義秩序的穩定。他既排斥古典經濟學的抽象的邏輯的方法,又反對舊歷史學派急於尋求普遍性規律。他提倡國民經濟學的道德理念,主張歷史的倫理主義的經濟學體系。他把自己的方法稱為“歷史的統計方法”。他強調史料即使不帶有思想,仍有一種相對的價值,而思想如不根據史料,則將是一種“妄想”。他認為國民經濟學是介乎應用的自然科學和比它更重要的精神科學之間的科學,經濟現象既屬於自然的技術的關系,又屬於倫理的心理的關系,經濟結構不外是由這種經濟法規和倫理所規定的生活秩序。他把生產、交換、分工、勞動、工資等經濟范疇,既看作是經濟技術范疇又看作是倫理心理的范疇。由於施穆勒強調瞭歷史的經濟學是以倫理主義為基礎,所以新歷史學派又被稱為“歷史的倫理學派”。

  1873年施穆勒在主持成立“社會政策學會”的大會上,公開接受德國曼徹斯特學派諷刺新歷史學派的稱號“講壇社會主義”。他反對工會,反對工人罷工,宣揚一種“合法的強權君主制”,贊同O.von俾斯麥(1815~1898)頒佈的“反社會黨人法”,吹捧俾斯麥。

  19世紀末施穆勒曾受到奧地利學派C.門格爾的批判,展開瞭著名的“方法論論爭”,又受到M.韋貝爾(1864~1920)的批判,展開瞭“價值判斷論爭”,暴露瞭施穆勒的倫理的歷史主義經濟學缺乏獨自的理論體系,隻不過是對個別史實的記述和史料的匯集,是為德國容克地主和資產階級相結合的統治階級服務的。

  

參考書目

 C.Brinkmann, Gustav Schmoller und die Volkswirtschaftslehre,Kohlhammer,Stuttgart,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