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於流通領域的待售商品。也稱商品儲備。商品經濟條件下社會產品儲存的一種形式。

  必然性和必要性 商品必須經過流通領域才能進入消費領域。商品的生產和消費存在著時間、空間等方面的矛盾。有些商品是常年生產季節消費,有些商品是季節生產常年消費,這種時間上的分離使商品不能在進入流通領域時就立即賣出去。有的商品生產地區比較集中,而消費地區卻比較分散;有的商品在某些地區生產有剩餘需要調調出,而某些地區生產不足需要調入等等。這種商品產銷在空間上的分離,使商品從生產地到消費地還需要進行運輸,才能實現空間上的轉移。另外,商品從收購到銷售,需要經過整理、分類、加工、分裝、改裝等工作,才能適應消費者的需要。凡此種種,都會引起商品停留在流通領域中,形成商品儲存。因此,商品儲存既是商品流通的必然現象,又是商品流通的保證條件。

  種類 按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的意願,商品儲存可分為:①自願儲存。指為瞭生產或經營的需要而生產或購進商品所形成的儲存。它可以用於當時保證銷售的需要;也可以是為瞭保證一定時期以後的供應,或為瞭取得更大的盈利,而有意識地推遲出售的時間。②非自願儲存。指由商品流通停滯造成的,不是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所能控制的、違反他們意願的儲存。按商品儲存與商品流通的關系來分,有:①正常的、合理的儲存,即保證商品流通正常進行和發展所需要的儲存;②不正常、不合理的商品儲存,即由於盲目生產、盲目收購而造成商品儲存量過多,或儲存的商品結構不合理,不能適應市場的需要。

  合理的儲存 商品儲存的數量和結構要與商品流通的規律和結構相適應,以保證商品流通的正常需要,使之能夠滿足消費並使再生產得以順利進行。如果商品儲存低於合理需要的量,就會使市場供應發生困難,甚至供應中斷,商品脫銷;如果超過合理需要的量就會發生商品積壓,造成浪費,限制生產的擴大,甚至迫使生產不得不壓縮規模。保持正常的商品儲存,對縮短商品流通時間,加速社會再生產過程,促進商品生產的發展和擴大,節約流通過程的勞動耗費和提高流通的經濟效益有重要意義。

  商品儲存和商品保管的關系 商品儲存和商品保管既相聯系又相區別。商品儲存屬於商品流通的范疇,是與商品的價值形態的變化相聯系的;而商品保管卻是生產過程在流通過程中的延續,是與商品實體的運動相聯系的。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價值的承擔者,所以商品儲存的增減雖然與商品的購銷即商品流通相聯系,但它會引起商品實體的運動,從而存在保管的需要。商品由於本身的自然屬性,其使用價值隻能在或長或短的期間內存在,過期就會消失,而在這期間內它的使用價值還會逐漸減少。使用價值的減少和消失,必然會引起價值的相應減少和喪失。為瞭保存價值,就得保存使用價值。這樣,在進行商品儲存時就得有商品保管來為保存使用價值或延緩使用價值消失的速度,從而為保存價值服務。但保管終究是有一定期限的,它隻能延長使用價值的壽命而不能使使用價值永存,所以保管所容許的期間是商品儲存最長的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商品儲存必須要轉化為商品銷售,進入消費領域,結束商品儲存期間。在整個商品流通過程中,商品隨著買賣的發生而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間轉賣,所有權的轉移引起商品在流通過程中由不同的所有者儲存,相應地會由不同的所有者加以保管。但在倉儲專業化、社會化的情況下,商品雖然由不同的所有者儲存,但保管卻可以集中交給倉儲企業來負責,所有者隻是支付保管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