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傳播媒介把有關商品、勞務的資訊傳遞給人們的一種方式。專門承辦廣告業務的經營業,稱為廣告業。

  廣告一詞,源於拉丁文advertere,意為註意、誘導等。廣告包括“不以經營為目的的廣告”和“以經營為目的的廣告”兩大類。前者包括政府、政黨、宗教、文化、社會團體及個人等的公告、聲明、啟事等;後者包括生產、商業、服務行業等經營者的聲明、啟事、商品及勞務介紹等。商品廣告隻是廣告的一種,但它在商品經濟發達的社會中佔有重要的地位。現現在,廣告一詞通常都是指這種以經營為目的的廣告。這是廣告業經營的主要對象。

  商品廣告有著悠久的歷史。在古代,最早隻有極其簡單的原始的口頭廣告(如沿街叫賣)和實物廣告(如將豬頭、羊頭、牛頭懸掛於門前作廣告)。隨著商品生產的發展和商品交換的擴大,又出現瞭音響廣告(如賣物時吹奏樂器或演唱歌曲)、標志廣告(如飯館的幌子、藥房的標識等)、旗幟廣告(如酒旗)等。這些廣告的傳播范圍很小。印刷術發明以後,有瞭文字印刷廣告,擴大瞭廣告的傳播范圍。現代科學技術和文化藝術的發展,引起瞭廣告的巨大變化,出現瞭許多新的廣告形式。按照各種傳播媒介的特點,廣告可以分為視聽、印刷、戶外、售貨現場、交通工具、郵寄等多類。商品廣告在傳播經濟信息、開拓市場、擴大銷售、引導消費、樹立產品和企業信譽等方面有顯著作用。

  在資本主義社會,由於市場競爭劇烈,資本傢往往利用商品廣告。廣告盲目無限制地擴展,耗費瞭巨額資金,造成瞭驚人的社會浪費,增加瞭消費者的負擔。社會主義社會也利用商品廣告,但廣告必須實事求是地介紹商品的質量、效用,要向消費者高度負責,不允許有失實的虛假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