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工業中,國傢、企業和職工相互之間承擔義務和責任並與物質利益相聯繫的一種管理制度。它是調動廣大職工積極性、創造性的重要措施,是社會化大生產和社會主義經濟規律的客觀要求。經濟責任同經濟權力、經濟利益有密切聯繫,責、權、利三者緊密結合是實行工業經濟責任制的前提條件。

  社會主義工業經濟責任制包括:①國傢和企業之間的經濟責任制。是國傢給予企業為完成經濟責任所必須的經營自主權、經濟利益和必要的物質條件,而企業必須在全面提高經經濟效益的基礎上完成國傢所規定的經濟責任。②企業相互之間的經濟責任制。是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單位──工業企業,在生產、技術和經濟有聯系的企業之間必須建立的責任制度,主要通過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經濟合同的形式來實現。③企業內部的經濟責任制。是企業把對國傢承擔的經濟責任層層落實到企業內部而建立的廠級領導幹部、職能科室、車間、班組和個人崗位的經濟責任制。核心是包幹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所主管的業務指標,使其收入同經濟效益直接掛鉤,以增強企業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