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冰上溜石比準,比賽者分2隊,每隊4人,分站在冰面上劃定的場、區兩端,各隊以相對方向的壘圈為目標,投擲一種扁圓型石球,使之溜進相對的壘圈或接近壘圈,比得分定勝負。

  擲冰壺運動起源於蘇格蘭,是受夏季草地滾球的影響而發展起來的。蘇格蘭最早的擲冰壺俱樂部創建於1795年,其後逐漸流傳至其他地方;1807年傳至加拿大,1820年又傳至美國等地。20世紀60~80年代又先後流傳到瑞典、挪威、瑞士、法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丹麥及意意大利等國傢。

  比賽場地長42.08米,寬4.27米,在這長方形冰面上兩端各劃一傢壘圈及4條限制線。

  比賽先由兩隊隊長用抽簽等方法決定哪隊先投,接著按順序雙方交替投擲;以每人的兩個冰壺全部投完為一局。下一局以本局勝隊先投。最後以10局或12局或時間限制為終瞭,以最後積分多者為勝。遇雙方積分相等時,可再進行一次決勝局比賽。運動員是每隊4人,分工為隊長、3投手、2投手及1投手。1投手一般為技術較差的新手,其餘順序由隊長確定。隊長除參加比賽外,並指揮本隊的技術、戰術運用。例如,根據場上情況指導隊員將冰壺投得內旋或外旋等,以便使冰壺成左或右弧線滑進。此外,規則規定尚可用專用的掃帚清掃端區C~D兩限制線間的冰面,以利於本方冰壺向前滑行;在對方投擲前清掃B~C兩限制線間的冰面,使對方冰壺最後滑出壘圈。比賽進行中,一方有人因傷病等情況不能繼續比賽時,必須由該隊的1投手兼投。

  違例及罰則:①違反預定順序的投擲無效,冰壺還給本人;②向前跨步超過向前限制線時,擲出的冰壺無效,並立即拿離冰面;③清掃冰面觸碰本方冰壺時,判拿離冰面;觸碰對方冰壺時,判由對方隊長確定此壺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