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在傢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從事專業化生產和經營的農戶。中國農村在實行以傢庭承包為主要形式的聯產責任制後,承包土地的農民有瞭自主權,積極發展商品生產,實行分工、分業,農村的生產與經營開始由“大而全”、“小而全”向“小而專”的方向轉變。專業戶是在中國農村由自給半自給經濟向較大規模的商品經濟轉化的基礎上出現的。可以分為兩類:在傢庭副業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自營專業戶;承包集體某項生產或經營的承包專業戶。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已出現把承包的土地轉讓出去、專業從事非種植業經營的專業戶。土地逐漸集中於種田能手,使從事種植業經營和非種植業經營的專業戶同時得到發展。

  專業戶是以專業生產的產品量較大、商品率較高、收入在傢庭經濟中的比重較高為特征,各地對專業戶的界定尚未形成一個統一的標準。一般劃分的標準是:傢庭中的主要勞動力或大部分勞動力以從事專業生產或專業經營為主;專業生產或專業經營的收入是傢庭收入的主要來源;經營規模、勞動生產率和商品率較多地超出當地一般農戶的水平。中國農村專業戶的經營項目遍及生產、流通、勞務、科技、文教各個領域,一些地區還出現瞭以從事一兩項生產或經營項目為主的專業村。伴隨著專業戶的發展,為專業戶的生產及其前後過程服務的各種社會化服務事業也蓬勃發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