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全國範圍進行的綜合性氣候區劃。

  1929年竺可楨根據少量的氣候資料提出中國的第一個氣候區劃,把全國劃分為華南、華中、華北、東北、雲貴高原、草原、西藏和蒙新共8個氣候區。此後又有塗長望、盧鋈、麼枕生和陶詩言等,從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指標多次進行中國氣候區劃。

  1959年中國科學院組織完成瞭中國氣候區劃初稿,這是中國第一個由國傢組織完成的中國氣候區劃。這個氣候區劃主要使用熱量和水分兩兩個指標,即全年日平均氣溫≥10℃期內的積溫和年幹燥度。區劃根據≥10℃積溫把全國劃分為赤道季風、熱帶季風、亞熱帶季風、暖溫帶季風、溫帶季風和寒溫帶季風6個氣候帶和1個青藏高原氣候區。根據幹燥度則把全國氣候濕潤程度劃分為4級(見表)。

中國氣候濕潤程度分級
幹燥度 濕潤狀況 自然植被
0.50~0.90 濕潤 森林
1.00~1.49 半濕潤 森林草原
1.50~3.99 半幹旱 草甸、草地、幹草原、荒漠草原
≥4.00 幹旱 荒漠

  根據以上兩個指標,該區劃把全國劃分為8個氣候地區(第一級區),即東北地區(寒溫帶和溫帶季風氣候帶)、內蒙地區(寒溫帶和溫帶季風氣候帶)、甘新地區(寒溫帶、溫帶和暖溫帶季風氣候帶)、華北地區(暖溫帶季風氣候帶)、華中地區(亞熱帶季風氣候帶)、華南地區(亞熱帶、熱帶和赤道季風氣候帶)、川滇地區(高原季風氣候)、青藏地區(高原氣候)。劃分的方法是從北向南主要以溫度氣候帶劃分,從西向東主要以年幹燥度劃分。例如,東北與內蒙地區以年幹燥度1.2分界,內蒙古和甘新地區間以年幹燥度4.0分界,青藏地區與周圍各區以≥10℃積溫2 000℃為界。

  第二級氣候區在此區劃中稱為氣候省。區劃指標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例如東北地區水分不缺,主要是冷熱差異大,因此用積溫作劃分指標;內蒙、甘新和華北地區暖季熱量豐富,隻是降水不足,所以以年和季的幹燥度作為劃分指標。此外,在氣候省下,還有第三級區劃,即氣候州。本區劃總共劃出8個氣候地區,32個氣候省和68個氣候州。

  1979年中央氣象局推出瞭中國氣候區劃。這個區劃在2002年出版的中國氣象局編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圖集》中仍在沿用。

  這個區劃的指標系統分三級,第一級區劃的指標是≥10℃積溫,輔以最冷月平均氣溫和年極端最低氣溫。劃出的一級區稱為氣候帶。全區劃從北向南共劃出瞭北溫帶、中溫帶、南溫帶、北亞熱帶、中亞熱帶、南亞熱帶、北熱帶、中熱帶和南熱帶9個氣候帶。青藏高原海拔高、面積大,另劃為高原氣候區域。

  這個區劃在一級區劃中再進行二級區劃,稱為氣候大區。區劃指標是年幹燥度。具體指標數值是,<1.00和1.00~1.49分別為濕潤和亞濕潤,1.50~3.49和≥4分別為亞幹旱和幹旱。然後再在二級區劃中劃分三級區(氣候區),指標是季幹燥度,用地理區域命名。這個區劃在9個氣候帶中共劃分出18個氣候大區和68個氣候區。高原氣候區中共劃分出4個氣候大區和9個氣候區。

  中國農業氣候區劃是由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等5個單位協作完成的全國性專業氣候區劃。該區劃的第一級區劃稱為農業氣候大區。全國共劃分為3個一級大區,即東部季風農業氣候大區、西北幹旱農業氣候大區和青藏高寒農業氣候大區。實際上,這也是中國自然景觀完全不同的三大自然地理單元。高寒區≥0℃積溫3 000℃以下,以其寒冷(水分並非缺乏)與幹旱大區和季風大區相區別;幹旱區以其缺水(熱量並非缺乏)與高寒大區和季風大區相區別。季風氣候大區和幹旱農業氣候大區之間的分界線實際上也就是中國農牧業之間的分界線。

  該區劃的二級區是農業氣候帶。即把一般作為一級區的熱量氣候帶作為二級區,這是因為,對中國大農業而言,農業區內部的差別與農牧業間的差別相比當然要退居次要地位。二級區劃的指標是≥10℃積溫,根據這個指標在東部季風、西北幹旱和青藏高寒三個大區內分別劃出瞭10個、2個、3個共15個二級區。然後,再在二級區內根據該區中農業生產的主要矛盾,利用氣溫、降水、風速和濕潤度等指標分別劃分出36個、10個、9個共55個三級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