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過合作化的道路,把小農經濟逐步改造成為社會主義的合作或聯合經濟的過程。

  在經濟不發達國傢裏,無產階級革命勝利後,必然存在大量的小農經濟(個體農民經濟)。小農經濟具有的分散性、落後性、盲目性和不穩定性,不利於集體興修水利、抗禦自然災害、採用農業機械化和其他新技術;必然造成生產力低下和發展緩慢,不能適應工業化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準提高對農產品提出的日益增大的需求;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兩極分化。個體農農民是私有者,又是勞動者,對他們不能采取剝奪的方法,隻能走合作化道路,堅持自願原則,采取示范、說服教育和國傢援助的辦法。

  中國農業社會主義改造,是在土地改革以後進行的。在改造過程中,以自願互利原則為基礎,創造性地采取瞭三個互相銜接的步驟:第一步,組織帶有社會主義萌芽的互助組;第二步,在互助組的基礎上組織以土地入股和統一經營為特點的半社會主義性質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第三步,組織完全社會主義性質的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通過這些步驟和形式,逐步改變農民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引導小農走上合作化道路。到1956年年底,參加農業合作社的農戶已占全國總農戶的96.3%,其中參加高級社的農戶占全國總農戶的87.8%,從而基本完成瞭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在農業合作化進程中,特別是在1955年夏季以後,工作上曾出現一些缺點和偏差,主要是:改造要求過急、工作過粗、改變過快、形式過於簡單劃一,以致在長時期內遺留瞭一些問題,阻礙瞭農業生產力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