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俄在1918~1920年國內戰爭時期採取的一系列經濟政策,同時也是特定條件下的一種經濟體制。又稱軍事共產主義。戰時共產主義政策是逐步推行的。主要措施包括:①從1919年1月11日起,實行餘糧收集制。農民必須按國傢規定數量繳售糧食、飼料等各種農產品。征糧隊收集農產品時隻付給很少的貨幣或工業品,幾乎是無償的。②除大工業外,國傢對中小工業也宣佈實行國有化。工業實行高度集中管理。1920年底,全國設有52個中央管理局,負責企業生產計畫的的制訂和資金、設備、原料的提供及產品的分配。但是,到內戰末期仍有相當數量的小企業在私人手裡。③實行最小限度的商品交易和最大限度的國傢分配。1918年11月決定取消私人商業,由國營商業和合作社組織供應。隨著產品日漸缺乏和物價不斷上漲,政府實行憑證供應。根據階級和年齡的差別,規定不同口糧標準。後來對兒童和全體工人職員免費供應面包和日用品。貨幣依然存在,但其作用受到極大限制。④實行成年人勞動義務制。戰時共產主義政策是在戰爭條件下被迫采取的。它對戰勝國內外敵人和保衛蘇維埃政權具有重大的積極意義。但是,它作為向社會主義直接過渡的嘗試則是失敗的。1921年,蘇俄政府用新經濟政策取代瞭戰時共產主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