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藝術活動中,人所具有的一組特殊的創造能力的總稱。一個人取得高水準藝術創造成就的前提,一般包括敏銳的感知能力、豐富的想像力、良好的領悟及表達能力。由於藝術形式的多樣性,具體到不同門類,藝術才能的內容也不同。例如,音樂才能包括對音高、音色、音強、節奏、曲調記憶等的準確辨別和理解;美術才能包括對明暗、色調、比例、透視、圖形記憶等的清晰感受與把握;舞臺表演才能包括敏銳的應激發揮、準確的動作控制、良好的情緒表達能力等。那些具有傑出藝術才能的人往往被稱為藝術天才,他他們在藝術活動中更有激情,富於靈感,內省更深刻,表達更自如,其藝術才能與一般能力(智力)共同發揮作用,使自己的藝術水平達到極高的層次。

  藝術才能的形成和發展與多方面因素有關,先天素質是個體藝術才能產生的基礎,後天的學習、實踐是藝術才能發展的決定性因素。另外,飽滿的藝術熱情、堅強的意志品質等個性因素也是藝術才能充分發展的重要條件。

  為選拔和培養藝術人才,迄今世界上已編制瞭多種藝術能力傾向測驗,如C.西肖爾的音樂能力測驗等。由於藝術才能的判斷標準難以確立,測驗效度難於評估,因此,藝術能力測驗的編制與使用還有許多問題有待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