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調節社會成員的財富分配為主要目的,以財產所有者死亡以後所遺留的財產為徵稅對象,向遺產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徵收的一種稅。屬於財產轉移稅(見財產課稅)。遺產稅歷史悠久,據考證早在古代埃及、羅馬和希臘時代就已經存在。近代遺產稅1598年起源於荷蘭,後來各國陸續開徵,現在已經成為多數發達國傢普遍徵收的一個稅種。中國曾於1940年開徵遺產稅,1946年制定瞭歷史上的第一部《遺產稅法》。1949年以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規定全國設立包括遺產稅稅在內的14種稅收,但由於經濟發展水平和分配制度等多方面的原因,一直沒有開征。1978年初實行改革開放後,國務院、全國人大也曾考慮開征遺產稅,但是沒有付諸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