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鄉村定期集市。這類集市是商品交換過程中最原始的低級市場,大概來源於古代的“日中為市”。東晉、南朝到隋、唐文獻記載中的草市,就是這類低級市場。宋代鄉村定期集市有瞭較為廣泛的發展。廣大地區仍稱這種集市為草市,兩廣稱為墟市,還有的地方稱為痎市、村市、山市、野市、子市、早市等。這些鄉村集市都有固定的日期,痎市即間日集。鄉村集市是周圍村落的農民、小工、小商買賣交換的場所,以自己的農副產品交換農具、日常用品之類,稱為趕集或趁墟。在交易之後,一般四散回傢,許多集市上沒有居民。隨著商品交換的發展,不少鄉村集市形成為新的居民點,聚集瞭行商坐賈,發展成為繁榮的貿易點,並上升為鎮、縣。在經濟發達地區,這些定期的鄉村集市構成為商業網。宋政府對鄉村集市的發展,不加幹預,有時還予以提倡。除嶺南墟市宋初一度不征商稅之外,廣大鄉村集市都征收商稅。但這些集市的商稅被當地富豪“買撲”承包。在全國商稅中,鄉村集市的商稅占有一定比重。

漢代墟市畫像磚

  明清是鄉村集市發展、繁榮時期。除嶺南地區仍稱為“墟市”外,其他地區多稱為“市”或“集”。江南地區鄉村集市的發展達到瞭相當可觀的規模。弘治間(1488~1505),上海縣(今上海閔行區)有11個市。市的所在地的居民多數在100戶至300戶之間,個別的市有500~1 000戶。除瞭商品生產及交易外,茶肆酒樓也大量出現。市之較大且繁榮者,往往不在鎮之下。吳縣(今蘇州)月城市,因地處閶門內,成為“各省商賈所集之處”。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一些市漸漸向專業化轉變,吳江縣(現為市)庉江市,“居民數百傢,鐵工過半”。某些市還發展為鎮,以絲織業著名的盛澤鎮,明初為一小村落,嘉靖間(1522~1566)“始稱為市”。明末清初,盛澤已成為吳江縣第一大鎮。這些分佈廣泛的市成為僅次於鎮的地區性商業中心,並與鎮一起初步構成區域性的市鎮體系。嶺南地區的墟市出現瞭一些“逐日市”和專業化的墟市。北方地區則以定期集市為主,其繁華程度遜於江南。清代以後,盡管某些市衰落,但總的趨勢是仍在發展。

  

推薦書目

 傅衣凌. 明清時代江南市鎮經濟的分析. 歷史教學, 1964(5).

 全漢昇. 宋代南方的虛市.//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 中國經濟史論叢: 第1冊. 香港: 新亞研究所, 1972.

 樊樹志. 明代江南市鎮研究.//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 明史研究論叢: 第2輯. 南京: 江蘇人民出版社, 1983.